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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以蜜酒送柳真公》是苏辙所写的一首诗词,下面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床头酿酒一年余,
气味全非卓氏垆。
送与幽人试尝看,
不应知是百花须。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苏辙将蜜酒送给柳真公的情景。诗中提到苏辙在床头酿制了一年多的蜜酒,但它的香气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卓氏垆(一种名贵的酿酒设备)。苏辙将这蜜酒送给了一个幽居的朋友柳真公,请他尝试品尝,但诗中表达了送酒的人并不期望柳真公能够真正领悟到这蜜酒所蕴含的百花之香。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短的四句表达了作者的情感和思考。首先,诗中的床头酿酒意味着作者对酿酒的用心和耐心,他用一年的时间精心酿制这蜜酒,体现了他的情感投入和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其次,作者提到气味全非卓氏垆,暗示了这蜜酒已经超越了传统的酿酒方式,有着与众不同的风味与品质。接着,作者将这蜜酒送给了幽居的柳真公,希望他能够品尝并领略到其中的美妙。然而,作者却认为柳真公不会真正领悟到这蜜酒的独特之处,因此用“不应知是百花须”来表达出对柳真公理解能力的怀疑。整首诗以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展示了作者对美的追求和对他人理解能力的思考,通过描绘酒的香气和送酒的情景,表达了情感与理解的微妙关系。
这首诗词在形式上简短而精炼,同时通过对蜜酒和送酒情景的描绘,折射出作者对美的追求和对他人理解能力的思考。它展示了苏辙独特的情感表达和深入思考的艺术才华。
yǐ mì jiǔ sòng liǔ zhēn gōng
以蜜酒送柳真公
chuáng tóu niàng jiǔ yī nián yú, qì wèi quán fēi zhuō shì lú.
床头酿酒一年余,气味全非卓氏垆。
sòng yǔ yōu rén shì cháng kàn, bù yīng zhī shì bǎi huā xū.
送与幽人试尝看,不应知是百花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