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江东争夺缠妖祲,哀哉斯民乱方甚。
锦幪老人盖古佛,现身为作大慈荫。
萧翁八十尚儿痴,旛盖锺螺闹中禁。
当时此老默笑渠,大法栋梁身独任。
杖头示人三转语,开口丧身如饮鸩。
纷纷放弑但可怜,何曾为汝陈符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