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穷巷凄凉苦未和,君家庭院得春多。
不辞瘦马骑冲雪,来听佳人暗踏莎。
破恨径须烦麹糵,增年谁复怨羲娥。
良辰乐事古难并,白发青衫我亦歌。
细雨郊园聊种菜,冷官门户可张罗。
放朝三日君恩重,睡美不知身在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