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
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赋,其词曰:余从京域,言归东藩,背伊阙 ,越轘辕,经通谷,陵景山。
日既西倾,车殆马烦。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载。
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
』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
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
有冯虚公子者,心侈体忲,雅好博古,学乎旧史氏,是以多识前代之载。
言于安处先生曰:夫人在阳时则舒,在阴时则惨,此牵乎天者也。
处沃土则逸,处瘠土则劳,此系乎地者也。
惨则鲜于欢,劳则褊于惠,能违之者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