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1.出家修行的男性佛教徒;和尚:僧人。僧衣。[僧伽之省,梵saṃgha]2.姓。
【录】:1.记载;抄写:记录。登录。抄录。摘录。过录。有闻必录。2.录制:录音。录像。录放。录了一首歌。3.原指为备用而登记,后转指采取或任用:收录。录用。4.用作记载物的名称:目录。语录。同学录。回忆录。5.姓。
* 僧录的读音是:sēng lù,僧录的意思:僧录 僧录,佛教僧官。最早起源于后秦, 据《高僧传》卷六,秦主命道䂮为僧正,僧迁为悦众,法钦、慧斌掌僧录。但此“僧录”职权, 史载不详。至唐重置, 掌全国寺院、僧籍以及僧官补授等。日本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僧录统领天下诸寺,整理佛法。”《大宋僧史略》卷中:“至元和长庆间,立左右街僧录,总录僧尼,或有事则先白录司,后报官方也。”分左街僧录、右街僧录, 如《佛祖统纪》卷四十二:“大中八年,敕三教首座辩章充左街僧录,沙门僧彻充右街僧录。”两街僧录分别属左右街功德使所辖。但有时只任一僧掌管,如《佛祖统纪》卷四十二载,开成元年(836),“敕沙门云端充左右街僧录”。宋代因之。《宋史·职官志》:“左右街僧录司, 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并属鸿胪寺, 中兴后, 废鸿胪不置, 并入礼部。”元代州郡有僧录、判正、副都纲等职。明、清时期中央设僧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