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用;拿:以少胜多。晓之以理。赠以鲜花。2.依;按照:以次。以音序排列。3.因:何以知之?。不以人废言。4.表示目的:以广视听。以待时机。5.于;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6.跟“而”相同:城高以厚,地广以深。7.姓。8.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以前。以上。三日以后。县级以上。长江以南。五千以内。二十岁以下。
【律】:1.法律;规则:定律。规律。纪律。2.我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乐音分为六律和六吕,合称十二律。3.旧诗的一种体裁:五律。七律。排律。参看〖律诗〗。4.约束:律己。律人。自律。5.姓。
【己】:1.自己:知己知彼。舍己为人。严于律己。2.天干的第六位。见〖干支〗。3.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