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字義
◎ 奪
奪 duó
〈動〉
(1) (會意。金文字形,上面象振翅欲飛的鳥,下面是手(又、寸),其意思是:這隻振翅欲飛的鳥,眼看着就要從手中失脫掉。本義:喪失)
(2) 同本義 [lose]
奪,手持隹失之也。——《說文》
給奪慈仁。——《禮記·仲尼燕居》。注:「猶亂也。」
精氣奪則虛。——《素問·通評虛實論》
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子罕》
勿奪農時。——《荀子·富國》
又如:奪宗(始封的國君被尊爲諸侯以後,除去原來宗子的名分);奪氣(喪失了膽量和勇氣);奪魄(精神喪失而無生氣);奪膽(喪膽);奪彩(失出光彩)
(3) 強取 [seize;rob]
奪,取也。——《玉篇》
人奪女妻而不怒。——《左傳·文公十八年》
奪其印符。——《史記·淮陰侯列傳》
奪攘矯虔。——《書·呂刑》
秦王度之,終不可奪。——《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奪項王天下者,必 沛公也。——《史記·項羽本紀》
又如:奪轉(奪得);奪勸(一邊勸一邊奪拿);奪情(皇帝特許某些有親喪的官僚不守孝,或者未滿守孝期者復取。意思是奪去了他的哀思之情);奪席(奪取他人的席位)
(4) 用力衝開,衝出 [force one's way]。
如:奪門(破門,奮力衝開門);眼淚奪眶而出
(5) 競先取得 [win]
被澤徒深厚,慚無奪錦才。——高啓《謝賜衣》
又如:奪高產;奪魁(奪取第一);奪卻(奪去;佔去);奪衣(奪袍。喻在詩文競賽中獲勝);奪錦(奪取錦標)
(6) 剝奪;削除 [deprive]
脅服奪(罷免)其官。——明· 高啓《書博雞者事》
又如:奪褫(剝奪);奪爵;奪休(舊指女方提出離婚);奪俸(官吏犯罪,被罰扣薪餉)
常用詞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