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汉代选官制度。始于武帝时,由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合格即任以官职,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是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
辞典解释
察举 chá jǔ ㄔㄚˊ ㄐㄩˇ
经由郡县等官吏推荐而任官。
《后汉书.卷六一.左雄传》:「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章表》:「前汉表谢,遗篇寡存。及后汉察举,必试章奏。」
【察】:1.仔细看;调查:观~|考~|~其言,观其行。2.(Chá)姓。
【举】:1.往上托;往上伸:举重。举手。高举着红旗。2.举动:义举。壮举。一举一动。一举两得。3.兴起;起:举义。举兵。举火。4.生(孩子):举一男。5.推选;选举:推举。举代表。公举他做学习组长。6.举人的简称:中举。武举。7.提出:列举。举一反三。举个例子。8.全:举座(所有在座的人)。举国。举世。9.姓。
* 察举的读音是:chá jǔ,察举的意思:察举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