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1.捕魚:“竭澤而漁”。宋•歐陽修《醉翁亭記》:“臨溪而漁,溪深而魚肥。”2.用不正當的手段掠奪、謀取。《商君書•修權》:“秩官之吏,隱下以漁百姓,此民之蠹也。”《元史•卷一七三•崔斌傳》:“既至,凡前日蠹國漁民不法之政,悉釐正之。”3.與捕魚有關的:“漁業”、“漁翁”、“漁船”。4.姓。如宋代有漁陽鴻。
【市】:1.做买卖的地方:开市。上市。2.城市:市区。市容。3.行政区划单位。在中国有中央直辖市、省(或自治区)辖市等。4.属于市制的(度量衡单位):市尺。5.买:市贱鬻贵。
* 漁市的读音是:yú shì,漁市的意思:渔市 yú shì 渔市 1.买卖鱼类、贝类、虾蟹类等水产品的场所。 前蜀 李珣 《南乡子》词:“渔市散,渡船稀,越南云树望中微。” 宋 陆游 《长相思》词:“侧船蓬,使江风,蟹舍参差渔市东。” 2.谓用不正当的手段购买。《续资治通鉴·宋仁宗至和元年》:“前使者多渔市南方物,因奏计京师,持遗权贵。” 注意:与鱼市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