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没 jímò
[register and confiscate] 登记并没收[家产]入官
旧时指登录财产或家口,以没收充公。 《三国志.卷三○.魏书.东夷传》:「季父牛加有二心,位居杀季父父子,籍没财物,遣使簿敛送官。」 唐.薛调《无双传》:「无双遭乱世籍没,而仙客之志,死而不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