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本《书经.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指对刑戮之事谨慎恤悯。 唐.白居易〈许季同可秘书监制〉:「今季同以明慎钦恤理刑狱,以文学博雅掌图籍。」 《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一》:「州郡狱疑上请,法寺多所举驳,率得不应奏之罪,往往增饰事状,移情就法,失朝廷钦恤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