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sīfǎ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见“执法”
职官名。掌理刑法。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州置司法参军,县置司法,宋沿置。元代 始废。
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等案件进行侦查、审判。
英语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德语 Justiz, Rechtswesen , Rechtsprechung (S, Rechtsw)
法语 justice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心系群众,廉洁奉公;情牵人民,公正司法。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干部严重渎职,构成犯罪的,要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引申义: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他认为美国司法体系足以成为他国的典范。
青年司法理事会说,不分青红皂白的使用此一辞汇,可能会鼓励年轻人加入帮派,犯下更严重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