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
掄”。選擇;選拔。4.同“
掄”。用力揮動。5.同“
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
倫”。類。7.同“
倫”。道理。
* 聲論的读音是:shēng lùn,聲論的意思:声论 指计执‘声为常住’之主张。又称声常住论、声论师。为印度哲学之一派系,主张观念之恒常性,而计执声之常住;谓声音为宇宙‘实在’之存在,而吾人之语言,系由宇宙实在之声音而发显者,并非人为性之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