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
掄”。選擇;選拔。4.同“
掄”。用力揮動。5.同“
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
倫”。類。7.同“
倫”。道理。
【思】:[sī]1.想,考虑,动脑筋:思想(a.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b.想法,念头;c.思量)。思忖。思索。思维。沉思。寻思。见异思迁。2.想念,挂念:思念。思恋。相思。3.想法:思绪。思致(新颖独到的构思、意趣)。构思。4.姓。[sāi]〔于思〕多胡须的样子,如“自捋颔下,则于思者如故矣”。